杏彩体育app: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元,股份总数由人民币15,000万股变更为人民币2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本次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771.77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84,918.3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采购部或相关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先期已签订的募投项目相关采购合同及基础建设合同的,根据合同规定采用票据方式支付。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履行付款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付款合同,对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审核无误后,按照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单履行票据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五)财务部门按月定期填制置换付款申请单,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履行审批程序。在审批通过后,将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六)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如发现存在票据支付与置换不规范等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等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本次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腾达科技本次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