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体育app:华阳智能(30150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阳股份”、“华阳智能”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东吴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软件开发;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立足于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进行多行业战略布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追踪市场发展前沿,持续开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的核心业务体系包括以下板块:
凭借扎实的技术沉淀和优质的产品保障,公司长期服务于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是美的、海信、海尔、格力、奥克斯等知名家电集团的主要微特电机及组件供应商,报告期内获得海尔“2019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奖”、海信“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2020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和“2019年度出口优秀合作伙伴奖”、奥克斯“2019年度优秀供应商奖”等多项荣誉。依托多年积累的精密微特电机及传动领域共性技术,公司针对医疗行业开发了基于电机驱动的电子式注射笔等精密给药装置,在重组人生长激素、聚乙二醇洛塞那肽、胰岛素及类似物、特立帕肽等药物中已成功应用,并持续开拓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阿扑吗啡、索马鲁肽、利拉鲁肽等更多类型药物中的应用。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均被认定为 2022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 7月,江苏德尔福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扎实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为未来业务的开展奠定了稳定基础,并有效促进了公司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板块的基础上积极深耕微特电机及传动技术,不断拓展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等精密微特电机应用场景,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研发,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技术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发展趋势。公司还不断向新技术领域延伸,将技术积累交叉应用,为构建多样化产品布局和扩大经营领域打下了技术基础。
在微特电机及组件方面:公司设计了无线路板和无引线结构的步进电机,可以有效降低短路、脱焊等不良问题的发生概率;结合线圈二次压针工艺,提升电机结构可靠性,提高了电机良率与使用寿命。在空调水泵产品中,公司使用多功能连接杆和导流泵盖设计,减小水泵的空间体积,减少流体内部湍流导致的动能消耗,提高水泵产品的能效。
在精密给药装置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基于脉冲控制和光电检测反馈信号技术的双闭环控制技术,通过软件算法实现对动力微电机的高精度控制和对异常情况的精确跟踪,结合步进电机梯形线圈电流的微步细分控制技术,使得电子式注射笔获得恒定的推力,从而实现药液的安全精准注射,注射最小剂量达0.005mL。
公司通过开发抗干扰一键注射技术,降低患者恐惧感,减轻患者注射疼痛,有效提升了产品的使用依从性和用户满意度。此外,公司还开发注射信息交互技术,用于注射信息的无线传输连接,实现注射信息汇总分析、临床数据积累等功能,有利于精细化病情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88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42项,外观专利 31项,参与国家标准《减速永磁式步进电动机通用规范》(GB/T40131-2021)的起草。基于公司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德尔福均被认定为2022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7月,江苏德尔福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研发机构由技术部、工程部、实验部和知识产权部四个职能部门构成,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下设了不同的职能组别。公司研发机构的设置具体如下:
新产品工艺步骤流程、工艺路线的制定和已批量产品 的工艺持续优化,内部工艺问题和质量问题的配合处 理以及相关工艺文件的制定
工装模具设计;新设备、新工装模具等技术要求的组 织制定,协调设备供应商非标自动化设备等的开发
产品图纸分类收集、发放、受控存档、标准化管理; 技术资料、医械申报资料、专利证书汇编,存档受控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拥有整体研发水平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占员工总数比例具体如下: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3年1-6月为半年度周转率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3年1-6月为半年度周转率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母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公司以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因而需要持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以满足客户要求及行业技术趋势的变化。由于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研发方向或研发无法取得突破,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同时影响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先进性,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的风险。
公司在微特电机及组件领域深耕多年,已获得下游主流家电集团客户的认可,占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但未来若竞争对手通过经营改善、工艺提升等手段抢占市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在精密给药装置领域,发行人属于较早开发注射笔等相关产品的国内企业,虽然该行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仍不排除未来可能有新进入的厂商与公司展开竞争。综上所述,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利润水平下滑或市场份额下降。
产品毛利率是衡量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受价格端和成本端两方面变动的综合影响。从价格端看,产品价格变动受市场竞争环境、下游客户合作情况、产品更新换代等因素的影响,从成本端上看,产品成本变动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用工成本、生产管控效率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保持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分别为29.18%、26.05%、24.89%和24.28%。
未来若行业竞争加剧、客户议价能力提升、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且公司未采取有效手段降低产品成本、向下游传导成本压力或提高产品附加值,则公司可能存在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80.57%、83.25%、83.45%和 82.47%,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如因产品竞争力下降或遭遇市场竞争,有可能对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紧密性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557.53万元、12,891.82万元、10,219.54万元和 8,714.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83%、28.25%、25.87%和 22.13%,存货金额随着销售规模增长呈逐年增长态势。公司通常根据生产计划及对市场价格的预期进行原材料采购与备货,库存商品会根据下游客户生产节奏、市场开拓计划制订生产备货计划,若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市场开拓受阻,将引致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192.17万元、16,426.40万元、12,354.18万元和 20,472.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11%、36.00%、31.28%和 51.99%,账面金额及占比较高。虽然公司客户质量较好,不存在大额逾期应收账款,但未来受市场环境、客户经营情况、货款结算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仍存在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1.48万元、934.84万元、-884.08万元和 3,807.69万元,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呈一定波动。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若公司销售回款不及预期或采购付款计划管控不利,则可能导致公司流动性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精密给药装置所属行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后方可生产和销售,由于新产品相关认证周期较长,流程较为复杂,若未来公司新产品未能持续通过相应准入标准,则可能对公司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且较为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态势增强,行业内人才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关键技术人才流失且未有合适替代者,则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认为公司对其名称为“电动阀”(专利号为 ZL5.6)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构成侵权,要求发行人停止制造、销售、许可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并赔偿300万元。2022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发行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名称为“电动阀”(专利号为 ZL5.6)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赔偿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0.91万元,并驳回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年 7月发行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申请,2023年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撤销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外,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还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项诉讼请求,分别请求确认发行人的“电磁线)、电磁线圈的装配方法(专利号为 ZL0.5)的专利权人为原告,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各6万元。2022年12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两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浙江恒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被告发行人及杨国灿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各3万元。该判决尚未正式生效,发行人已提交上诉。
上述专利权诉讼纠纷主要涉及“电子膨胀阀”产品及相关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