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体育app:浙江一男子花2800元买新手机回家后发现被店家偷换
“这是新手机,为什么会有我的照片?”近日,浙江程先生来到手机专卖店,看到一款新品拍照效果不错,于是就花2800元买下送给老婆。但回家程先生发现手机竟是样机,遂返回店中理论,不想却被反咬一口。
程先生妻子的手机用了很多年,于是他想带妻子买一部最新的手机。这天两人开心的来到一家专卖店,店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推荐一款2799元的新款拍照手机。
程先生看手机像素不错,于是给老婆拍了三张照片,效果确实很好,妻子也非常满意,于是程先生当场就决定购买手机。但店员表示该手机目前缺货,需要从别的店调过来,请二位明天到店里购买。第二天,程先生和妻子来到店里,不一会儿店员就拿来了手机,程先生用了一会儿手机就自动关机了,而店员称手机只是没电搪塞了过去。二人也没多想,就拿着手机回家了。
到家后,程先生把手机充好电,发现里面竟然有3张妻子的照片,他猛地反应过来,这是昨天那款样机!怪不得在店里,发现手机有拆封的迹象,于是就返回店中。见到店员,程先生说,我买的是新手机,你们为什么卖给我样机,这是欺诈消费者。店员却理直气壮称,如果我们卖的是假货,假一赔十都没问题!如果你没证据在这里胡说八道,我们可以告你敲诈!
面对蛮横的店员,程先生终于忍无可忍的说,你说是新机子,为什么里面有我昨天拍的照片?为什么手机盒里连三包卡都没有,你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店员此时哑口无言,遂表示愿意换一部新手机,但程先生并不满足,并以对方欺诈消费者为由索要三倍赔偿。就本案来讲,程先生的诉求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第55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如下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线、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由此可见,手机店存在明显欺诈行为,因此程先生依法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最终,程先生找来了当地监管部门,而为了表示解决问题的诚意,手机店老板也出面了,愿意退一赔三,于是当场转给了程先生8397元。
有网友说:店员态度太过咄咄逼人,程先生本想心平气和解决矛盾,最后是店员自己把问题矛盾更大化了。还有网友说:样品机有样品机的价格,需要提前告知顾客,隐瞒真实的商品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无伦购买什么商品,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都有对于商品具体情况的知情权。手机店做出这样的行为,可谓是砸了自己的招牌,他们故意隐瞒样品机出售属于消费欺诈,程先生要求3倍赔偿是合理合情合法的。那么,您对本案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